昨天在看朋友寄來的mail.有一封是寫著

『留下來和你吵架的人,才是最愛你的人』

看完了內容,其實對內文所寫的有小小的意見!

  

因為我就是吵架時都會說上:不想說了!

其實,我不覺得不留下來吵架,就不是最愛你的人呀!

有些人,就是一吵架鐵定沒什麼好話!

如果留下來吵,想必越吵越兇吧!

而且,說出來的話挺傷人的心!這種事後再道歉!

怎麼能說是最愛你的人呢!?

  

所以我覺得,是看情況吵架吧!

或許再吵架當中,還能理性去分析對方講的事.

認真去想對話說過的話,並記住的.因該不多人吧!

 

我更深深的覺得!如果用”某一件事”就去評斷

是不是最愛你的人,用這種方式的人,或許是最不懂愛的人吧!

愛一個人是無需要用一件事去證明的!

難到平常所做的關心,就因為”某一入事”不好,

就代表不是最愛這個人嗎?!

  

真的是,有點無法理解!@@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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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risty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